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商品发布或应发布在一级类目为住宅家具的所有商品。
第二条 【商品发布要求】
卖家在遵循《淘宝网商品发布规范》基础上,仍需遵守以下特殊发布要求:
(一)标题发布要求:
商品标题必须包含“材质+(功能)+商品名称”。标题中的材质必须描述家具的真实材质,且须确保商品各要素间(如属性、参数、商品详情页等)材质信息描述的一致性。
(二)商品详情发布要求:
1、商品发布到线上后,不得通过编辑商品类目、品牌、型号等关键属性使其成为另一款商品,如:
(1)将商品A修改成为完全不同品类的商品B。
(2)将商品A修改成为完全不同品牌的商品B。
2、卖家应当如实描述商品信息,商品图片与实物之间不得出现明显的色差;卖家应当如实描述商品功能信息,不得夸大宣传商品功能信息。
3、卖家须如实描述商品材质成分,具体材质描述及发布要求如下:
(1)材质定义及要求如下:
| 制品 | 定义 | 商品名称、商详页使用规范 |
| 木家具 | 主要零部件中装饰件、配件除外,其余采用木材、人造板等木质材料制成的家具。 | 宣称为“木家具”时,必须是主要零部件中装饰件、配件除外,其余采用木材、人造板等木质材料制成的家具。 |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人造板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 ||
| 全实木家具 | 所有木质零部件(镜子托板、压条、五金配件除外)均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的家具。 | 宣称为“全实木家具”时,必须是所有木质零部件(镜子托板、压条、五金配件除外)均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的家具。 |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 ||
| 实木类家具 | 主要部位采用实木类材料制作、表面经(或未经)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贴面、经(或未经)涂饰处理的木家具。实木类材料包括原木、实木锯材及指接材、集成材等材料。 | 宣称为“实木类家具”时,必须是主要部位采用实木类材料制作、表面经(或未经)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贴面、经(或未经)涂饰处理的木家具。 |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 ||
| 实木家具 | 主要部件采用实木类材料制作,表面未经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贴面、未经涂饰处理的木家具。实木类材料包括原木、实木锯材及指接材、集成材等材料。 | 宣称为“实木家具”时,必须是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表面没有覆面处理的家具。 |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 ||
| 实木贴面家具 | 基材采用实木类材料制作,表面经实木单板或薄木覆面或贴面的实木家具 | 宣称为“实木贴面家具”时,必须是基材采用实木锯材或实木板材制作、并在表面覆贴实木单板或薄木(木皮)的家具。 |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 ||
| 板式家具 | 主要部件采用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层积材等人造板制作的木家具 | 宣称为“板式家具”时,必须是主要部位采用纤维板、刨花板、胶合板、细木工板、层积材等人造板(包括素面和饰面人造板)制作的家具。 |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人造板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 ||
| 板木家具 | 产品框架或造型配件等采用实木制作,板件或框架内板面采用饰面人造板制作的家具。 | 宣称为“板木家具”时,必须是产品框架或造型配件等采用实木制作,板件或框架内板面采用饰面人造板制作的家具。 |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人造板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 ||
| 综合类木家具 | 采用各类木质材料制作,不能界定为实木类家具、板式家具、板木家具的其他木家具。 | 宣称为“综合类木家具”时,必须是采用各类木质材料制作、不能界定为实木类家具、板式家具、板木家具的其他木家具。 |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人造板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 ||
| 深色名贵硬木家具 | 指注重传统工艺,采用深色名贵硬木(产于热带及亚热带地区、心边材区别明显、心材多为散孔材或半环孔材。其花纹美丽,颜色较深。耐腐抗蛀。木材材质硬、密度大的一类商品木材)锯材加工制成的一类实木工艺家具的商品统称,包括深色名贵硬木锯材制成的家具和深色名贵硬木包覆家具。 | 产品命名时应按主要使用木材的树种名称进行命名或按主要用材的木材名称进行命名。 |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木材及其使用部位应保持一致。 | ||
| 红木家具 | 采用中国传统硬木家具生产工艺,用红木(紫檀属、黄檀属、柿属、崖豆属及决明属)树种的心材,其构造特征、密度和材色(大气中变深的材色)符合GB/T 18107-2017标准规定要求的木材]制造的一类家具产品。 | 宣称为“红木家具”时,必须是采用中国传统硬木家具生产工艺,用红木制造的一类家具。 |
| 红木家具产品命名、家具用材明示、家具商贸活动中应正确引用GB/T 18107中给出的木材名称、树种中文名、木材拉丁属名、树种拉丁名、国外商品名。 | ||
| 产品用材应与产品质量明示卡中明示的树种或木材名称及其使用部位相一致。 | ||
| 红木软体家具 | 红木家具中配有软体靠背、软垫(坐垫或床垫)、软包扶手等的座具和卧具。 | 宣称为“红木软体家具”时,必须是红木家具中配有软体靠背、软垫(坐垫或床垫)、软包扶手等的座具和卧具。 |
| 红木家具产品命名、家具用材明示、家具商贸活动中应正确引用GB/T 18107中给出的木材名称、树种中文名、木材拉丁属名、树种拉丁名、国外商品名。 | ||
| 产品用材应与产品质量明示卡中明示的树种或木材名称及其使用部位相一致。 | ||
| 红木包覆家具 | 采用优质天然实木锯材为基材,外表包覆红木薄板(厚度不小于6 mm)加工制成的家具。 | 宣称为“红木软体家具”时,必须是采用优质天然实木锯材为基材,外表包覆红木薄板(厚度不小于6 mm)加工制成的家具。 |
| 红木家具产品命名、家具用材明示、家具商贸活动中应正确引用GB/T 18107中给出的木材名称、树种中文名、木材拉丁属名、树种拉丁名、国外商品名。 | ||
| 产品用材应与产品质量明示卡中明示的树种或木材名称及其使用部位相一致。 |
| 制品 | 定义 | 商品名称、商详页使用规范 |
| 头层牛皮 | 牛皮头层革,头层牛皮是由原皮直接加工而成,或对较厚皮层的牛皮脱毛后横切成上下两层,纤维组织严密的上层部分则加工成各种头层皮。 | 宣称为“头层牛皮”时,请如实描述商品材质(包含商品部位,对应材质和材质含量信息等),且与标题、参数、详情描述保持一致 |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头层牛皮应保持一致。 | ||
| 二层牛皮 | 牛皮剖层革,二层牛皮是较厚的牛皮横切的上下两层中的第二层,表面附着PU材料进行重新粘合而成的皮革。 | 宣称为“二层牛皮”时,如实描述商品材质(包含商品部位,对应材质和材质含量信息等),且与标题、参数、详情描述保持一致 |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二层牛皮应保持一致。 | ||
| 人造革 | 包含以下7类材质:再生皮:各种牛皮的边角料打成粉末,再加入聚几烯材料,再经化学材料喷涂或覆上PVC、PU薄膜加工而成。仿真皮:超纤的进一步延伸,面皮表面压纹揉纹,底布染色磨毛,与真皮非常相似。超纤皮:超细纤维聚氨酯合成革的简称,具有极其优异的耐磨性能,优异的耐寒、透气、耐老化性能。环保皮:聚氨酯合成革,质地与超纤皮接近,价格便宜,应用广泛。但透气性能差,易褪色,易脱落;冬天硬化后产生断裂。西皮:PVC合成革,与环保皮档次差不多,但塑胶味稍重。PU:聚氨酯人造革。PVC:以针织布为底,表面上有一层pvc膜,主要与真皮和其他皮革搭配使用,一般用于人体不易接触到的地方。 | 请如实描述商品材质(包含商品部位,对应材质和材质含量信息等),且与标题、参数、详情描述保持一致 |
| 其它皮质 | 包含羊皮、猪皮、马皮、鹿皮、驴皮、鳄鱼皮等。 | 宣称为羊皮、猪皮等时,请如实描述商品材质(包含商品部位,对应材质和材质含量信息等),且与标题、参数、详情描述保持一致 |
| 产品标识、质量明示卡、使用说明以及销售合同中的明示与产品中使用的皮质应保持一致。 |
(2)若商品不同部位使用不同的材质,对于不同的材质必须进行明确的描述,同一款商品有两种以上材质,可通过在商品上用不同颜色来区分,将各部位的材质指向清晰,标注准确:
如:桌子主体材料为高密度板与实木结合,则卖家应在商品详情页面描述:
实木部分:餐台脚、桌面、椅子架子,
高密度板部分:椅面(E1级),家具表面哑光油漆。
(3)针对各类材料,卖家应说明它的特点,阐明材质和整体的关系(可使用实拍图、剖面图、细节部分展示各部位细节),并且展示内部结构的材质。
建议使用上下两张图片的结构表达材质,上图清晰展示材质,下图感性表达材质特点,例如:

(4)集中呈现环保信息,其中材质是人造板的,必须标明环保等级。
4、尺寸描述:大件类商品需明确标注商品的尺寸。
5、配送及安装:
(1)明确描述商品使用的物流配送方式(尤其是涉及额外费用的)以及无法履行物流配送服务的区域或涉及自提等进行明示说明。
(2)卖家在商品详情页承诺或双方约定提供上门安装服务的,应依据《淘宝网安装服务处理规范》、《天猫商家安装服务管理规范》要求在执行。
6、售后相关:卖家承诺商品的售后保障时间的,不得低于《淘宝平台三包有效期目录》中的三包保障时间。卖家不得发布夸大且不可验证的服务承诺,如终身质保。卖家自行承诺质保时间的,需有详细的细则且保障履约。
7、定制类的家具还需满足以下发布要求:
(1)定制范围:卖家应当在商品详情页面明确可支持定制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尺寸、材质、颜色、结构等)。针对套餐类商品,应该注明所使用空间,及适用的平米;
(2)定制流程:卖家应在商品详情页面明确定制操作流程、需买家配合提供的信息内容及定制周期。需要买家自行测量尺寸的,卖家须告知买家具体的测量方式。如卖家可提供上门测量服务的,须事先告知测量服务覆盖区域、是否收费及收费标准。
第三条 违规处理:
1、经买家投诉或淘宝网主动排查发现卖家违反本行业管理规范的,淘宝网按照下述规则对违规商品和店铺采取处理相关措施,具体如下:
(1)违反上述”材质描述及发布要求“的,淘宝网将根据具体情形,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中淘宝网关于描述或品质不符实施细则、淘宝网关于滥发信息实施细则中等的相关规则规定,进行包含不限于删除商品、监管店铺、关闭店铺的处理。
(2)违反“商品详情发布要求”的,淘宝网根据《淘宝网市场管理与违规处理规范》中淘宝网关于滥发信息实施细则进行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延长交易账期、支付违约金和保证金风险额度提升等措施。
2、卖家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以下几种情形的,淘宝网将依据相关违规处理规则,将其视为“情节严重”,进行包含不限于删除商品、下架商品等,具体情形如下:
(1)因违反本规范导致买家产生大量投诉;
(2)同一情形反复、多次违规;
(3)刻意规避。
